韩国版『照护的社会学』序

文:上野千鹤子

 东亚地区社会正在经历急速的少子高龄化这个社会议题。老年照护问题对每一个东亚的国家、社会而言,都是严峻的挑战。2000年,日本实施了长期照护保险法。本书是一本学术研究书,主旨在探讨照护保险实施后,高龄者照护的现场研究,以及支持研究的理论基础。关于老年福祉,北欧福祉先进国家和西欧国家及早开始建立了「福祉国家」。但是,到了80年代,福祉国家面临破产的事实也开始被讨论,「福祉多元社会」的概念也开始浮现。在这过程中,日本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虽被视为是借鉴了德国和英国的折衷方案,但实际上,称其为世界独一无二的制度亦不为过。

 这本书并未对照护保险制度进行解说。因为对日本读者来说,这是人皆知的事。但是,对韩国读者来说,可能比较难以理解。然而,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韩国也拟定了以日本照护保险制度为范本的韩国版照护保险制度。尽管日本的照护保险制度无论在需求程度分级、使用费用上限、机构入住和居家访问护理选择、自付比率等方面可能稍微优渥些,但是说韩国的制度基本上是借鉴了日本的制度也不为过。有关制度的比较研究等专业议题,建议参考专家学者们的论文。

 照护保险带来的最大变化之一是,一个全国性的共识形成了。亦即照护仅只是家庭的责任而已。我称其为「家庭革命」。在家庭主义盛行的亚洲社会,育儿与照护工作始终被视为100%是家庭的责任。而尽管这仅是「照护社会化」的第一步,但将部分照护负担视为公共责任的制度算是建立了。而且,基于强制加入保险制度,以致迅速地启发使用者之间的权利意识亦为事实。

 事实上,全民健保制度意味着社会对风险和负担再分配的社会共识,已然形成。在像美国这种因差距过大以致失去「均等」意义的社会,社会共识难以形成。也因此,美国既没有公共医疗保险,更不可能期待公共照护保险制度的成立。相对地,90年代的日本,以及2000年代的韩国却建立了起照护保险制度,这证明我们仍处在一个勉强维持有着连带关系的社会中。

 照护保险法实施迄间已24年。在日本,照护保险市场在初年度达到4兆日圆,20年后扩大至14兆日圆。在此期间,现场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行政官僚们所设想的构想之外,许多新兴业务在市民间萌芽并成长,而政府随后亦将其纳入照护保险的范畴中。其中包括,「不拒绝任何人」,从儿童到残障人士、老年人都接纳的「民家活用型小规模多功能共生型地域密着服务」,以及在家庭氛围中实践临终关怀的「居家照护」等。而这些都是市民倡议组织根据需求所做的尝试。照护保险将市民们的志愿,转化为「有意义的工作」。而这也是我在本书中期待的「协同部门」(也可称为「市民部门」)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是我对现场考察的成果。

 然而,这还不是全部。尽管照护保险对日本社会来说,可谓历史性的经验,但在过去24年里,照护现场的经验值确实增加、技能提升,人才也获得教育与培养。在照护保险开始时,居家临终照护对独居者来说,是不可想象的,但现在他们已能获得明确的答复,亦即「是可以做到的」。走进现场后,我深刻地体会到,尽管与福祉先进国家相比,无论在预算和人力投入方面的确存在差异,但是日本的照护质量,在国际上绝不亚于其他国家。作为照护保险观察者,我可以证实,介护现场确实有进步。而这些经验的积累,已成为社会的宝贵财富。

 然而,尽管如此,对待照护劳动者的低劣待遇依然反映了对照顾工作的观念是贬低的。照顾被视为是任何人都能做的非技术性工作,而且当做是「在家女性免费提供的劳动」。这种观念很可能仍存在拟定政策者的脑里。此外,照护劳动的低工资也意味着政策拟定者认为,需被照顾的长者所需的仅止如此。其背后,其实存在着对长者的歧视,亦即失去生产力的长者是社会的负担。从这一点来看,照护工作可以说是重迭着性别歧视与年龄歧视的场所。

 自2000年代以后,政治上的新自由主义改革,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如前所述,照护保险是「照护社会化」的第一步,而原本以为的会继续迈出第二步、第三步,却事与愿违,例如「再度家庭化」、「市场化」的危机再度来临。事实上,所有的制度或权利都不会自动地出现,甚至有时与所需不符的事也会发生。而且,即使以为已是囊中物,但如果太过大意,则有可能失去或被夺走。事实是,日本的照护保险已走到第24年,却濒临危机。

 由此,在社会背景相似之下,对亲眼目睹前辈日本的高龄化现象种种的韩国读者而言,日本的经验并非与己无关。我认为,身为读者,有责任从日本的经验中学习并克服其中缺点,建立更适合韩国社会的照顾体系。


『照护的社会学』韩文版,译者后记
    这是一本为梦想更美好社会的人们撰写的书
                       文:曺升美

『照护的社会学:当事者主权的福祉社会』

 这是日本著名的女性主义社会学家上野千鹤子从人权和女性主义的角度,探讨并分析了老年照护的社会学著作。本书从当事者主权和女性主义的角度,理论性和实践性地探讨了照顾的问题。该书不仅关注照顾者和被照顾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也检视了良好照护的社会背景,特别是从被照顾者的主体性与照顾者的角度出发。

 该书各章的初稿于2005年9月至2009年8月期间,刊登于太田出版社出版的季刊杂志《at》。2011年出版的本书,作者上野千鹤子因在学术界出色的表现,以及对社会的贡献,获颁朝日新闻文化财团颁发的朝日奖(2011年)。这本书以严谨的理论结构,以及对具体照护现场的社会学分析,因提供了针对照护的丰富视角和展望,而获得高度评价。本书出版至今虽已超过13年,但仍被日本的社会学和社会福祉学的研究生当做教材。此外,希望透过被照顾者的经验中学习,并试图改善照顾者工作环境的读者们,仍然在阅读本书。

 作者以精密的理论先建构照顾及照顾劳动的定义,直到福祉多元社会理论、再生产劳动(不支付酬劳劳动)理论止。第一部和第二部展现了精湛的理论;第三部则出示了质性和量化调查的第一手数据,并生动地分析了协同部门与政府部门的照顾现场;第四部则着重未来照顾的展望。『照顾的社会学』是一本关于照顾社会化的学术著作。作者的序言已詳細地介紹了本書概要。至於本書的核心內容,則請參考ヤン·ナンジュ教授的清晰解說。

 以下将提及制度性事项、实际情况、最近的趋势以及协同部门的现状,旨在提高读者对第三部实践部分的分析对象—日本照顾现场的理解。同时,我们也将介绍一些参考书,以便深入了解本书的主要立场。

照顾的社会化第一步 : 照护保险与老人长期疗养保险

 在序言中,作者提及如果没有照护保险,此书无法完成。对于照护保险和老人长期疗养保险这两项日韩社会保险制度(照护保险、老人长期疗养保险),我们可以透过阅读相关的法律(法律和施行令、施行规则)等,快速地了解其制度框架。在实际运作方面,则可以参考实地调查(例如厚生劳动省的照护给付费实地调查、照护保险事业状况报告,以及保健福祉部的长期疗养实地调查)等相关情况。

 众所周知,韩国的老人长期疗养保险在设计时参考了日本的照护保险。尽管在整体结构上非常相似,但如作者在韩文版序言中所述,依然存在着要照护度的评定、利用上限的设定,以及个人自付比率的设定等差异。另一相同之处是,当被承认使用保险时,使用者可以选择是入住机构或居家使用。简单地比较日本和韩国的现况得知,日本的在家比例为66.1%、机构为33.9%。至于韩国则为在家58.9%、机构41.1%。自2017年起,韩国已成为高龄社会(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4%),随着婴儿潮世代步入高龄,居家使用的比例亦随之增加。在韩国,自付的比率分别是,居家长期疗养津贴费用之15%,机构长期疗养津贴费用之20%。在李明博政府之前,曾有降低自付比率的承诺,但并未实现。而日本的照护保险使用者,则无论在家或机构,都需自付10%的费用。在每三年进行一次的照护保险制度修订中,自2014年起,日本政府则多次提及想将照护保险的自付比率提高至20%。

 2024年,日本政府再度提出将本人负担率提高至20%的方案。不仅如此,意欲降低访问护理之报酬的恶方案亦再度浮现。本人负担率增加,自然会影响使用者降低使用保险的意愿。而一旦访问护理的报酬降低,则访问护理机构将面临经营困难的事实亦不难想象,影响所致,亦可能波及护理服务人员的待遇更趋低廉。作者上野千鹤子与她所领导的NPO WAN(Women's Action Network女性行动网络)改善高龄社会的女性组织合作,已多次遏止趋向恶化的动向。对于这次趋向恶化方案的预告,她与失智症患者及家人协会、日本障碍人士协议会等组织,联合发表了共同声明,并召开紧急记者招待会。此外,她与在护理现场工作的NPO与劳动者团体的相关人员合作,多次举办「史上最糟糕的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抗议活动,皆为了阻止恶化情况的发生。

 事实上,以下现象在韩国和日本都是共通的。亦即在防卫(军备)产业上,注入庞大的财政资源,但是在关乎「人类安全保障」的福祉问题上,态度严苛。对于必不可少的老龄化社会转型所需的照护费用,政府仅关心财政恶化,连针对照护劳动现况的适当的调查都不做,甚至试图采取导致早已达成社会共识的制度形同虚设的行为。在此情况下,距离提供包括普遍照护在内的统一的公共服务的理想,距离遥远。此外,在韩国的蜡烛革命后,韩国于2021年通过了社会服务法(支持社会服务及设立社会服务院之相关法律),并于2022年开始实施,国家直接与照护劳动者签订雇佣合同,同时强制地方政府成立社会服务院。但从2024年开始,却大幅削减预算,即使是已营运的地方社会服务院,在实际上也接近关闭。此外,观察韩国设施(老人长期疗养机构)中占大部分的民营疗养设施,除老年疗养共同生活家庭(入所定员9人)外,对于入所定员超过10人的老年疗养设施,政府则以为让入所者居住稳定,以及防范设施泛滥为名,规定营运者必须拥有土地和建筑物,或与国家或地方政府签订公共租赁合同才有设立的资格。但另一方面,保健福祉部却在推动一项放宽管制的方案,亦即允许营运者租赁私人拥有的土地与建筑物进行设立老人疗养设施。由此,在预期私人保险公司进入此行业的当中,日益趋向市场化的批评也同时崛起。

劣质的照护劳动

 在这种背景下,日本和韩国同时被指摘照护高龄者的劳动力不足。但实际上,并非缺乏有资格者,更重要的现实是劳动条件严苛。参与照护劳动的中高年女性所获得的低薪资,即使是作者所指的不及再生产成本的薪资劳动(作者的术语是「半薪工作」),成为阻碍中高年女性自立的因素,并导致使照护质量难以保障,成为无法被乐观看待的照护未来的障碍。身担再生产的劳动力,而且是看护着无法被市场接受或被抛弃生命的看护劳动者,主要是女性,实际上得到的薪资却无法满足其再生产成本……。在作者1990年的『家父长制和资本制』中,对现代社会中女性处于附属位置的重要问题提出许多质问,这些问题在本书中也被反复地讨论。「为什么负责生产和养育人类生命,并且负责守护生命结束前者的劳动者(亦即再生产劳动),其地位却被置于其他劳动之下……?」

 作者在本书中亦提及在合作社遇到的女性成员,建议她们要求合理的薪资,同时也介绍了与合作社管理层争论的情节(第12章第5节)。然而,只要照护劳动的待遇问题存在,则即使大家都在呼吁需精进社会照护,但实际上高龄者的照护质量并未获得改善。在韩国,女性家庭主的贫困率是男性的两倍以上,65岁以上女性的退休金领取率和数额也低于男性,众多中高年和老年女性的低薪资现象是一个迫切的问题,这都表现在许多社会指标中。

 悪性循环在照护劳动中出现的原因是,从一开始,对待照护劳动的方式在现行保险制度(例如照护保险和老人长期疗养保险)体系下,并未获得周全的考虑。例如,就制度执行的人力配置标准而言,日本为3:1(每3人使用者对应1名工作人员),韩国则为2.3:1(每2.3人使用者对应1名工作人员),但这些数字是根据全天候工作的工作力计算得来。即使在白天遵守此一标准,夜间却往往只有一名工作人员在工作。在日本的设施中,由于3:1的标准其实无法提供周全的照护,因此即使是在私人付费养老院,通常以2:1的标准配置人力。只不过,这些职位通常由非正式劳动者填补。在这种情况下,基于放宽人力配置标准至4:1的动机,最近日本开始推动引进照护机器人。在本书第6章中,作者指出:「没有人会想到育儿机器人,却想到照护机器人。这反映了无视照护是一种沟通行为的本质,这也是歧视高龄者的表现。」针对最近的恶化动向,作者表示:「照护现场已(由于长期人力短缺而)发出求助信号」,并提及「即使设置了能感知老年人动作并发出警报的监护机器人,实际上赴现场处理的仍然是人。至于那些作辅助轮椅转移或起重机的动力机器人,反而成为一种负担。」而这些情况,都揭示了一个疲惫不堪的劳动现场。

 我们来看看照护保险和老人长期疗养保险中的人事成本比例。在照护保险中,业者的人事成本比例规定为,居家访问照护70%、小规模多功能居宅照护55%、照护老人福祉施设(特别养护老人院等)、往返照护45%。当业者向使用者提供照护服务时,在照护保险支付业者的照护报酬中包含了人事成本比率,并且以反映物价差异,根据地区系数调整人事成本(参见本书第17章2节)。在此情况下,制度运用上的实际人事成本比率往往更高(约60至70%)。但原本照护保险中所设定的照护报酬本身已就偏低。例如,对于居家访问照护,在最初生活援助(家务支持)时,报价为每小时1530日圆(在生活援助改为2250日圆后),至于身体援助的报价则为4020日圆。相对于身体援助,生活援助的定价非常低。另一方面,在韩国的老人长期疗养保险中,有告示要求长期疗养机构(企业)的人事成本占比要达一定水平以上,但是老人疗养机构的人事成本占比分别为61.4%、老人疗养共同生活家庭65.8%、访问疗养机构86.6%等。虽然有报告指出,在韩国的长期疗养机构中,人事成本比例通常高于规定水平,但这并不包括基本工资。此外,有些长期疗养机构不遵守人事成本的告示,韩国政府的管理和监督也被批评为不诚实,导致许多私人机构做出伪装停业(停业后多次重新开业)的行动。尽管自2017年以来设置了长期勤务奖励金,但每月最高10万韩元的奖励金仍低于目前的最低工资水平,而且目前还没有超过最低工资的工资指导方针。2022年9月,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提出了疗养保护士标准工资指导方针,并建议制定与工资有关的规定,但韩国保健福祉部表示,需慎重考虑。此举其实是拒绝了国家人权委员会的建议。在这种背景下,几年前开始出现用于针对韩国照护劳动者的「半额劳动者」一词,反映了韩国社会照护劳动面临的危机。此外,在日本和韩国的高龄者照护中,许多人都在非正式的职位上工作,并期望正当地对待其拥有的技能和工作年限。可说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挑战。

 2024年2月2日,东京高等法院对三名在日本担任家庭护理员的女性提出国家赔偿请求的判决。这宗诉讼被称为「家庭护理员国家赔偿诉讼」。2019年,从事家庭护理工作60至70岁的三位女性表示,恶劣的工作条件和低工资的根源在于低水平的护理报酬等照护保险制度问题,并指控国家因未能执行劳动基准法而被告上法庭。在高等法院的判决中,承认了访问护理员的现状(权益侵害),指出「多年来一直存在工资水平低和因此导致的慢性人力短缺问题,但这些问题至今未被解决」。因此,控诉者在第一审和控诉审判中都失败了。尽管针对护理人员的护理人员待遇改善加成已导入,但护理服务人员的平均工资仍低于所有行业劳动者的平均水平。

 作者曾在一次访谈中强烈批评说道:「在照护保险制度实施前,家中的女性皆无偿地在家中负责照顾工作,我们称其为私人家长制;而当照护制度实施后,即使照顾成为有报酬的工作,但低工资的现实依然存在,我们称其为公共家长制。为改善上述现象,此实为实施(照护保险)制度的根干。」 日本和韩国都应从制度面切实地实施作为社会化护理的第一个步骤。为了提供优质的护理,除了改善护理工作者的低工资和低社会地位,正如作者在本书中所指摘的,护理人员和受照顾者有必要共同成长,也需要更多的社会共识。

合作社与劳工团体的最新动向

 尽管在制度环境完全建立之前,日本的合作社福祉一直努力地为市民提供必要的护理服务,例如,如果使用照护保险制度之外的服务,则居家访问护理(超出限度之使用,陪同医院内外出等),使用者需支付照护报酬之50~70%使用费(所谓「小区价格」)。我对这种日本合作社福利感到十分惊讶。因为当我在韩国调查祖母的居家访问疗养(居家访问护理)时,竟找不到任何地方提供类似的服务内容与收费体系。韩国的老人长期疗养保险与日本一样,根据疗养等级设有在家支付时间限制(限制金额),如果超出则需承担老人长期疗养保险规定报酬的100%。

 作者对这种小区价格进行了批判性分析,称其为「未完全商品化的劳动力」(第17章4, 5节)。然而即使是这种低费用,合作社福利的护理质量仍保持在一定的水平。这是因为日本特定女性群体(为减免家庭税收,作为自己的收入,仅需低于一定金额的中产阶层主妇们)参与其中之故。在2011年出版的这本书中,作者预测,从长期护理的历史来看,以日本的合作社福祉而言,认同高理念和高伦理的中产阶级妇女之存在只是一时的现象。那么,在13年后的今天,自本书出版以来,合作社福祉与劳工团体有何变化呢?

 2022年,日本的合作社共有173个协会,从事福利和护理业务,包括居家访问护理、日间照顾、小型多功能居家护理、集体住宅、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住宅等,业务额约为1000亿日圆。在本书的第三部中,作者分析了合作社的性别组织,并对劳工合作社进行分析,称之为「具有改变生命体的力量之新生命组织」(第13章9节)。特别是劳工合作社的活跃值得关注。根据「日本劳工合作社网络(WNJ)」的调查,加入WNJ的劳工合作社有328个团体,参与人数约为7000多人(其中90%为女性)。加上未加入的团体,日本全国约有500个团体。WNJ加盟团体的年销售额为135亿日圆,但在WNJ加盟团体中,以护理为主要业务的劳工合作社最多,有169个团体。

 日本的劳工合作社按照本书所述,是由合作社成员根据自己的金钱(投资)和劳动提供所需的物品和服务、以身为非营利、协同的市民事业体而组织成立,但直到2020年12月,于日本国会通过并制定「劳工合作社法」前,劳工合作社才合法化。在该法实施前,与自治体签订合约,当推动向银行贷款时业务而需以法人格身份出现时,则以企业协会或特定非营利组织的形式经营。大约一半的劳工合作社是以自愿团体的形式运营,但如果没有法人格,则代表者需对该团体负起全则。「劳工合作社法」是劳工合作社多年来的梦想,自2020年以来,劳工合作社已奠定法律基础并稳定地开展活动。最初,有人认为,劳工合作社的活动无法根本维持生计,但事实上收入逐渐增加了。作者在2011年出版的本书中指出:「成长的劳工合作社已证明,薪水的水平已超越合作社的兼职员工,并且在劳动质量方面的表现远高于兼职员工。」(第13章9节)根据2020年的数据,如果一个成员一个月工作160个小时以上(20天,每天8小时),则WNJ成员中,收入超过200万日圆者的人数增加,及于全体成员的13%。

 由于篇幅有限,无法介绍所有的活动。在进行针对居家高龄者、单亲家庭和儿童食堂(对小区儿童提供免费或每餐50~100日圆的低价食物)服务业务的同时,边提供日照服务,另一方面也提供独特的服务,包括为茧居青年提供准备点心、更换床单、晾衣被、垃圾分类、与高龄者交谈、PC输入等就业的支持计划;提供残障人士与高龄者个别移动服务、为人口稀少地区高龄者提供移动移动服务(例如购物、外出),并接受企业委托运营付费养老院和日间照顾服务等。而透过观察这些独特的活动,人们会深刻地体会到劳工合作社成员所说:「只需一点钱和智能,大家就能集合在一起做事(中略)即使力量不足,大家依然可以一起做些事情。」

 在本书第14章中,作者分析了公民事业者的先进案例之一,即「小型多功能型居家护理」。如作者在本文中所述,这项制度始于2006年,即2005年介护保险改革后。从2015年开始,定员从25人增加到29人,到了2022年,日本全国已有5,575个这种机构。在本书的韩文版序言中,作者提及另一个公民事业体的先进案例「家庭缓和医疗服务」。家庭缓和医疗服务系指利用小区空置房屋建立高龄者住宅设施,而在高龄者去世前负责照料的小型设施。外来的家庭助理提供24小时的护理,并使用访问护理等方式进行医疗处置。尽管设施规模较小,但每位入住的高龄者(定员5人)都配有外部护理管理员,以便进行监督。自2004年「母亲之家」开始,这种市民事业体模式在日本开始推广,截至2024年,全国已有65家「家庭缓和医疗服务」。

 另一方面,自2014年日本国会通过医疗与照护整合法(为促进地区医疗及确保照护的综合性的相关法律)后,有时会有护士或物理治疗师等赴高龄者家中提供访问护理服务(这些访问护理站系由地方政府指定的营利或非营利机构,如社会福利法人、合作社、医疗合作社、非营利组织等)。最近,生活合作社和劳工合作社等本书提及的协同部门与访问护理站合作者增加,而提供访问护理和访问护理服务的案例也在增加。访问护理可利用照护保险和医疗保险(针对75岁以上或65岁以上有残疾之长者的「晚期老年人医疗制度」)。

外国人的照护劳动

 外国人在日本的护理劳动市场,从2008年开始,通过EPA协议等曾进行讨论。但实际上,从事护理工作的外国人还是很少。从2019年开始,以特定技能签证的名义,导入了护理职业。但截至2020年上半年,从事护理职业的外国人劳动者(来自印度尼西亚、越南、菲律宾)仅约50人。随疫情危机逐渐缓和,到2023年,持有特定技能签证工作证的人数增至635人。从事护理职业的外国劳动者在居家访问护理的领域中则几乎不存在。但一半以上的人在特别护理老人院工作,待遇与该设施内非正式的日本劳动者相同。

 在韩国的高龄护理领域,有朝鲜族在疗养院工作。这些疗养院收治了从轻度到重度的老年患者。朝鲜族通过访问就业签证(H-2)或侨外同胞签证(F-4)在疗养院担任「共同看护人」(一人照顾4至6名患者)。疗养院不适用老年长期疗养保险,而适用健康保险(韩国的医疗保险)。朝鲜族与韩国籍的疗养护士一起负责疗养院的护理工作,但无法加入四大保险(就业、年金、工伤、医疗),也不是通过与医院直接雇用的合同,而是通过派遣公司雇用。由于朝鲜族能自由地使用韩语进行沟通,因此韩国的外国护理劳动市场与日本的市场情况不同,后者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参与障碍,例如需通过日语检定考试。

 值得一提的是,在韩国,由于发生「事务长疗养院」(指医生或非营利法人开设的疗养院,系由非医疗人员或伪装的非营利法人设立,并对医疗保险进行不当请求的病院)等问题,而导致不当行为和悲剧事件(如2014年的长城疗养院火灾事件,2018年的密阳疗养院火灾事件等,造成许多高龄者在火灾中因受限于身体而死亡)的发生。此外,公共设施因入住者过多,导致及时入住非常困难。而且适用医疗保险的疗养医院和适用老人长期疗养保险的疗养院之间的功能尚未明确界定,可谓在整建制度仍存在着问题。许多因医疗治疗目的而进入疗养院的高龄者,实际上并不需要如此高水平的医疗。基于疗养医院和疗养院的角色混淆,因此制度改善有其必要。

更多值得阅读的书籍

 尽管以上的片段式观察可能无法完全掌握韩国和日本护理的现实,但我整理了一些阅读本书所需的背景知识。最后,为更深入理解这本书,我想介绍以下几本书。如果想获取合作社福祉和福祉工作者集体的基础知识,建议最好阅读日本合作社的相关书籍。关于合作社福祉和劳工团体,韩国的合作社出版社等,出版了许多关于日本合作社活动的书籍,例如『生活的合作』(2007年)、『合作或许不错?』(2011年)、『在小型企业中快乐生活』(2014年)、『重新发现合作』(2017年)、『千叶生活俱乐部集团的挑战』(2021年)等。

 关于被照顾者的经验,作者所采取的立场「当事者主权」在本书的第7章中有详细的说明。作者在该章中介绍了日本残疾人运动的历史。第7章是根据中西正司与作者于2003年共同编写的『当事者主权』一书的内容所撰。该书探讨了日本残疾人之移动权斗争和脱离机构自立运动。在『当事者主权』中,中西正司和作者上野千鹤子将「当事者主权」定义为一个积极的概念。这是一个身心障碍人士、女性、儿童、拒绝上学的学童、老年人、患者等社会弱势群体,因意识到自己的权利进而争取权利的运动。例如,在残疾人自立生活(脱离机构)运动中,24小时的残疾人护理成为可能。而这是日本残疾人福利从措置的福利走向社会权利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果。

 『当事者主权』讨论了需被满足的当事者应通过主动参与的过程(斗争)确保其权利,并通过此一过程扩展福祉的概念,以及如何为社会的转变和创新做出贡献。不幸的是,韩文版尚未出版。对于想了解更多有关当事者主权的读者,我想推荐几本书籍。这些书籍作为「当事者主权」的实践案例,并涉及韩国社会福利领域中广为人知的精神障碍者小区「贝特尔之家」,包括『贝特尔之家的「非」援助论』、『烦恼的力量贝特尔之家的人们』和『Lets!当事者研究』。这些书籍均已翻译成韩文出版,请务必阅读。

 此外,小山内美智子的著作『你愿意成为我的手吗』,以及金満里的自传式散文集『生存的开端』已有韩文译本出版。阅读这些书籍将扩展对被照顾者权利以及不受(不当)照顾之权利的理解。

译者后记

 尽管完成了翻译,但作者从『家父长制与资本制』和本书中多次提及「再生产劳动是否被置于其他所有劳动之下……?在这个问题解决之前,女性主义的议题将永远存在。」这句话依然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毫无疑问地,如果忽略了这个问题,我们就无法完整地讨论本书,也无法深入探讨作者的观点。这个重要的问题引领我们从被压抑的他者性开始思考。我们宜反省自己和周围弱势群体,并努力地解放自己。对不公正的剥削感到愤怒,并希望透过有意义的想象力,直接创造出更美好的世界。我认为,这是作者内心热情的智慧所欲探求的结果。

 这本书介绍了一些开创性的案例。这些案例基于女性具备的高度理想主义意识和道德,以及对牺牲和奉献的了解而被提出。或许有些读者会感到失望或有疑问,亦即公共部门是否将其应负的责任转嫁给了市民社会?然而,明天的社会取决于今天的努力。在我们迈出社会化护理的第一步时,对于护理劳动的薪酬水平迄今尚未形成社会共识的情况下,甚至在「我的税款不应用于福祉,没有价值的人应自行了断」。在这种无意义的偏见和歧视下,进一步压迫弱者的语言依然充斥在环境中,这让解决护理社会化此一问题的期望更显困难。然而,即使在种结构之下,依然有一群女性倾其力,努力地聆听着长者和残障人士之言,为了让弱者活得有尊严,依然在护理现场中奋斗着。我们应记住,包括作者在内,这些女性都是我们的姐妹。在比韩国早10年启动的日本护理现场中,她们不断地累积专业知识,技能也获得大幅的提升,即使在恶劣的劳动现实下,发生褥疮的事也几乎消失殆尽了。我对日本的护理现场很感兴趣,因为我曾亲眼看到已故的祖母在疗养院和疗养医院中因长时间陷入无法控制的情况下,她的褥疮长达15厘米。⋯⋯这是我对日本的护理现场感兴趣的原点。

 身为先驱者的作者所开拓的女性主义观点,使得本书在照顾理论与实践中取得平衡。她不仅从伦理和规范的角度看待照顾,而且从社会学的角度进行了实地的验证。尽管本书比国内热门作者的大众书籍涉猎了更多学术领域,但寻找愿意出版的韩国出版社依然不易。我們對伸出援手的「オヲレボム」(音譯。OOREBOMU)由衷感謝。特別是「オヲレボム」的編輯イ·ジョンシン和社長パク·ジェヨン。在艰难的过程中,他们努力协助出版了韩文版。如果沒有他們兩位,本書無法在韓國出版。同時,我也要向ヤン·ナンジュ教授致最高的謝意。教授在解释本书要点和困难部分的同时,也写下了对本书意义的深刻见解。在经历了新冠疫情之后,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如果每个人都不安全,那么就没有人能安全地活着。同时,我们也深知,在现在这种社会环境中,首先牺牲的往往是社会上的弱者与身体虚弱者。长时间以来,即使针对女性予以正当化的暴力和压抑的家庭(主义)意识形态正在逐渐瓦解中,在社会保障日渐所小的情况下,家庭并非万能,而随时都可能变成黑洞。这一点,从韩国社会的照护杀人事件的经历即可得知。对于试图将照护再度家庭化的企图,由此,侧耳倾听对试图以设置「家庭疗养保护士」为例等的照护再度家庭化之悬念,有其必要。

 当我在即将完成本书的翻译时,接到6年前为祖母申请的公共疗养机构入住通知。我查寻了健康保险公团所提供的优质机构讯息,并对即使多次转移,却依然盛行的疗养院和疗养医院中普遍存在的捆绑入住者身体的问题,感到愤怒。与此同时,当我遇见那些夜晚独自地在看起来总很疲倦的疗养者,以及24小时在没有适当休息空间的多床疗养医院工作的朝鲜族也感到抱歉。当我找不到合宜的居家疗养和居家看护时⋯⋯,感到无奈,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十分期待未来能改变双亲和自己的老年生活。我很高兴以翻译者的身份参与作者上野千鹤子的智慧与实践之旅,受益良多。也要向这位隔海的作者致敬。当我每次对不懂得部分提问时,她都诚恳地回答并给予指导。作者是75岁的后期高龄者。她不仅取得卓越的学术成就,还以当事者的身份积极地参与行动。我希望自己像作者一样,成为一个拥有批判性思维与乐观意志的女性主义者,并努力地过好每一天,为了更美好的社会而活。希望这本基于尖锐的问题意识、透彻的理论与现场实证所撰写的书,能对关心公共角色、正为市民社会和小区角色烦恼的活动家与研究者,以及正在学习社会学和社会福祉的学生们、所有梦想拥有更美好社会的读者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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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延翻译、姚巧梅监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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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文版:https://wan.or.jp/article/show/1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