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國版『照護的社會學』序
文:上野千鶴子
東亞地區社會正在經歷急速的少子高齡化這個社會議題。老年照護問題對每一個東亞的國家、社會而言,都是嚴峻的挑戰。2000年,日本實施了長期照護保險法。本書是一本學術研究書,主旨在探討照護保險實施後,高齡者照護的現場研究,以及支持研究的理論基礎。關於老年福祉,北歐福祉先進國家和西歐國家及早開始建立了「福祉國家」。但是,到了80年代,福祉國家面臨破產的事實也開始被討論,「福祉多元社會」的概念也開始浮現。在這過程中,日本的長期照護保險制度雖被視為是借鑑了德國和英國的折衷方案,但實際上,稱其為世界獨一無二的制度亦不為過。
這本書並未對照護保險制度進行解說。因為對日本讀者來說,這是人皆知的事。但是,對韓國讀者來說,可能比較難以理解。然而,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韓國也擬定了以日本照護保險制度為範本的韓國版照護保險制度。儘管日本的照護保險制度無論在需求程度分級、使用費用上限、機構入住和居家訪問護理選擇、自付比率等方面可能稍微優渥些,但是說韓國的制度基本上是借鑑了日本的制度也不為過。有關制度的比較研究等專業議題,建議參考專家學者們的論文。
照護保險帶來的最大變化之一是,一個全國性的共識形成了。亦即照護僅只是家庭的責任而已。我稱其為「家庭革命」。在家庭主義盛行的亞洲社會,育兒與照護工作始終被視為100%是家庭的責任。而儘管這僅是「照護社會化」的第一步,但將部分照護負擔視為公共責任的制度算是建立了。而且,基於強制加入保險制度,以致迅速地啟發使用者之間的權利意識亦為事實。
事實上,全民健保制度意味著社會對風險和負擔再分配的社會共識,已然形成。在像美國這種因差距過大以致失去「均等」意義的社會,社會共識難以形成。也因此,美國既沒有公共醫療保險,更不可能期待公共照護保險制度的成立。相對地,90年代的日本,以及2000年代的韓國卻建立了起照護保險制度,這證明我們仍處在一個勉強維持有著連帶關係的社會中。
照護保險法實施迄間已24年。在日本,照護保險市場在初年度達到4兆日圓,20年後擴大至14兆日圓。在此期間,現場也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在行政官僚們所設想的構想之外,許多新興業務在市民間萌芽並成長,而政府隨後亦將其納入照護保險的範疇中。其中包括,「不拒絕任何人」,從兒童到殘障人士、老年人都接納的「民家活用型小規模多功能共生型地域密着服務」,以及在家庭氛圍中實踐臨終關懷的「居家照護」等。而這些都是市民倡議組織根據需求所做的嘗試。照護保險將市民們的志願,轉化為「有意義的工作」。而這也是我在本書中期待的「協同部門」(也可稱為「市民部門」)的重要原因,同時也是我對現場考察的成果。
然而,這還不是全部。儘管照護保險對日本社會來說,可謂歷史性的經驗,但在過去24年裡,照護現場的經驗值確實增加、技能提升,人才也獲得教育與培養。在照護保險開始時,居家臨終照護對獨居者來說,是不可想像的,但現在他們已能獲得明確的答覆,亦即「是可以做到的」。走進現場後,我深刻地體會到,儘管與福祉先進國家相比,無論在預算和人力投入方面的確存在差異,但是日本的照護質量,在國際上絕不亞於其他國家。作為照護保險觀察者,我可以證實,介護現場確實有進步。而這些經驗的積累,已成為社會的寶貴財富。
然而,儘管如此,對待照護勞動者的低劣待遇依然反映了對照顧工作的觀念是貶低的。照顧被視為是任何人都能做的非技術性工作,而且當做是「在家女性免費提供的勞動」。這種觀念很可能仍存在擬定政策者的腦裡。此外,照護勞動的低工資也意味著政策擬定者認為,需被照顧的長者所需的僅止如此。其背後,其實存在著對長者的歧視,亦即失去生產力的長者是社會的負擔。從這一點來看,照護工作可以說是重疊著性別歧視與年齡歧視的場所。
自2000年代以後,政治上的新自由主義改革,加劇了社會的不平等。如前所述,照護保險是「照護社會化」的第一步,而原本以為的會繼續邁出第二步、第三步,卻事與願違,例如「再度家庭化」、「市場化」的危機再度來臨。事實上,所有的制度或權利都不會自動地出現,甚至有時與所需不符的事也會發生。而且,即使以為已是囊中物,但如果太過大意,則有可能失去或被奪走。事實是,日本的照護保險已走到第24年,卻瀕臨危機。
由此,在社會背景相似之下,對親眼目睹前輩日本的高齡化現象種種的韓國讀者而言,日本的經驗並非與己無關。我認為,身為讀者,有責任從日本的經驗中學習並克服其中缺點,建立更適合韓國社會的照顧體系。

『照護的社會學』韓文版,譯者後記
這是一本為夢想更美好社會的人們撰寫的書
文:曺昇美
『照護的社會學:當事者主權的福祉社會』
這是日本著名的女性主義社會學家上野千鶴子從人權和女性主義的角度,探討並分析了老年照護的社會學著作。本書從當事者主權和女性主義的角度,理論性和實踐性地探討了照顧的問題。該書不僅關注照顧者和被照顧者之間的互動關係,也檢視了良好照護的社會背景,特別是從被照顧者的主體性與照顧者的角度出發。
該書各章的初稿於2005年9月至2009年8月期間,刊登於太田出版社出版的季刊雜誌《at》。2011年出版的本書,作者上野千鶴子因在學術界出色的表現,以及對社會的貢獻,獲頒朝日新聞文化財團頒發的朝日獎(2011年)。這本書以嚴謹的理論結構,以及對具體照護現場的社會學分析,因提供了針對照護的豐富視角和展望,而獲得高度評價。本書出版至今雖已超過13年,但仍被日本的社會學和社會福祉學的研究生當做教材。此外,希望透過被照顧者的經驗中學習,並試圖改善照顧者工作環境的讀者們,仍然在閱讀本書。
作者以精密的理論先建構照顧及照顧勞動的定義,直到福祉多元社會理論、再生產勞動(不支付酬勞勞動)理論止。第一部和第二部展現了精湛的理論;第三部則出示了質性和量化調查的第一手數據,並生動地分析了協同部門與政府部門的照顧現場;第四部則著重未來照顧的展望。『照顧的社會學』是一本關於照顧社會化的學術著作。作者的序言已詳細地介紹了本書概要。至於本書的核心內容,則請參考ヤン·ナンジュ教授的清晰解說。
以下將提及制度性事項、實際情況、最近的趨勢以及協同部門的現狀,旨在提高讀者對第三部實踐部分的分析對象—日本照顧現場的理解。同時,我們也將介紹一些參考書,以便深入了解本書的主要立場。
照顧的社會化第一步 : 照護保險與老人長期療養保險
在序言中,作者提及如果沒有照護保險,此書無法完成。對於照護保險和老人長期療養保險這兩項日韓社會保險制度(照護保險、老人長期療養保險),我們可以透過閱讀相關的法律(法律和施行令、施行規則)等,快速地了解其制度框架。在實際運作方面,則可以參考實地調查(例如厚生勞動省的照護給付費實地調查、照護保險事業狀況報告,以及保健福祉部的長期療養實地調查)等相關情況。
眾所週知,韓國的老人長期療養保險在設計時參考了日本的照護保險。儘管在整體結構上非常相似,但如作者在韓文版序言中所述,依然存在著要照護度的評定、利用上限的設定,以及個人自付比率的設定等差異。另一相同之處是,當被承認使用保險時,使用者可以選擇是入住機構或居家使用。簡單地比較日本和韓國的現況得知,日本的在家比例為66.1%、機構為33.9%。至於韓國則為在家58.9%、機構41.1%。自2017年起,韓國已成為高齡社會(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14%),隨著嬰兒潮世代步入高齡,居家使用的比例亦隨之增加。在韓國,自付的比率分別是,居家長期療養津貼費用之15%,機構長期療養津貼費用之20%。在李明博政府之前,曾有降低自付比率的承諾,但並未實現。而日本的照護保險使用者,則無論在家或機構,都需自付10%的費用。在每三年進行一次的照護保險制度修訂中,自2014年起,日本政府則多次提及想將照護保險的自付比率提高至20%。
2024年,日本政府再度提出將本人負擔率提高至20%的方案。不僅如此,意欲降低訪問護理之報酬的惡方案亦再度浮現。本人負擔率增加,自然會影響使用者降低使用保險的意願。而一旦訪問護理的報酬降低,則訪問護理機構將面臨經營困難的事實亦不難想像,影響所致,亦可能波及護理服務人員的待遇更趨低廉。作者上野千鶴子與她所領導的NPO WAN(Women's Action Network女性行動網絡)改善高齡社會的女性組織合作,已多次遏止趨向惡化的動向。對於這次趨向惡化方案的預告,她與失智症患者及家人協會、日本障礙人士協議會等組織,聯合發表了共同聲明,並召開緊急記者招待會。此外,她與在護理現場工作的NPO與勞動者團體的相關人員合作,多次舉辦「史上最糟糕的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抗議活動,皆為了阻止惡化情況的發生。
事實上,以下現象在韓國和日本都是共通的。亦即在防衛(軍備)產業上,注入龐大的財政資源,但是在關乎「人類安全保障」的福祉問題上,態度嚴苛。對於必不可少的老齡化社會轉型所需的照護費用,政府僅關心財政惡化,連針對照護勞動現況的適當的調查都不做,甚至試圖採取導致早已達成社會共識的制度形同虛設的行為。在此情況下,距離提供包括普遍照護在內的統一的公共服務的理想,距離遙遠。此外,在韓國的蠟燭革命後,韓國於2021年通過了社會服務法(支援社會服務及設立社會服務院之相關法律),並於2022年開始實施,國家直接與照護勞動者簽訂雇傭合同,同時強制地方政府成立社會服務院。但從2024年開始,卻大幅削減預算,即使是已營運的地方社會服務院,在實際上也接近關閉。此外,觀察韓國設施(老人長期療養機構)中佔大部分的民營療養設施,除老年療養共同生活家庭(入所定員9人)外,對於入所定員超過10人的老年療養設施,政府則以為讓入所者居住穩定,以及防範設施氾濫為名,規定營運者必須擁有土地和建築物,或與國家或地方政府簽訂公共租賃合同才有設立的資格。但另一方面,保健福祉部卻在推動一項放寬管制的方案,亦即允許營運者租賃私人擁有的土地與建築物進行設立老人療養設施。由此,在預期私人保險公司進入此行業的當中,日益趨向市場化的批評也同時崛起。
劣質的照護勞動
在這種背景下,日本和韓國同時被指摘照護高齡者的勞動力不足。但實際上,並非缺乏有資格者,更重要的現實是勞動條件嚴苛。參與照護勞動的中高年女性所獲得的低薪資,即使是作者所指的不及再生產成本的薪資勞動(作者的術語是「半薪工作」),成為阻礙中高年女性自立的因素,並導致使照護質量難以保障,成為無法被樂觀看待的照護未來的障礙。身擔再生產的勞動力,而且是看護著無法被市場接受或被拋棄生命的看護勞動者,主要是女性,實際上得到的薪資卻無法滿足其再生產成本……。在作者1990年的『家父長制和資本制』中,對現代社會中女性處於附屬位置的重要問題提出許多質問,這些問題在本書中也被反覆地討論。「為什麼負責生產和養育人類生命,並且負責守護生命結束前者的勞動者(亦即再生產勞動),其地位卻被置於其他勞動之下……?」
作者在本書中亦提及在合作社遇到的女性成員,建議她們要求合理的薪資,同時也介紹了與合作社管理層爭論的情節(第12章第5節)。然而,只要照護勞動的待遇問題存在,則即使大家都在呼籲需精進社會照護,但實際上高齡者的照護質量並未獲得改善。在韓國,女性家庭主的貧困率是男性的兩倍以上,65歲以上女性的退休金領取率和數額也低於男性,眾多中高年和老年女性的低薪資現象是一個迫切的問題,這都表現在許多社會指標中。
悪性循環在照護勞動中出現的原因是,從一開始,對待照護勞動的方式在現行保險制度(例如照護保險和老人長期療養保險)體系下,並未獲得周全的考慮。例如,就制度執行的人力配置標準而言,日本為3:1(每3人使用者對應1名工作人員),韓國則為2.3:1(每2.3人使用者對應1名工作人員),但這些數字是根據全天候工作的工作力計算得來。即使在白天遵守此一標準,夜間卻往往只有一名工作人員在工作。在日本的設施中,由於3:1的標準其實無法提供周全的照護,因此即使是在私人付費養老院,通常以2:1的標準配置人力。只不過,這些職位通常由非正式勞動者填補。在這種情況下,基於放寬人力配置標準至4:1的動機,最近日本開始推動引進照護機器人。在本書第6章中,作者指出:「沒有人會想到育兒機器人,卻想到照護機器人。這反映了無視照護是一種溝通行為的本質,這也是歧視高齡者的表現。」針對最近的惡化動向,作者表示:「照護現場已(由於長期人力短缺而)發出求助信號」,並提及「即使設置了能感知老年人動作並發出警報的監護機器人,實際上赴現場處理的仍然是人。至於那些作輔助輪椅轉移或起重機的動力機器人,反而成為一種負擔。」而這些情況,都揭示了一個疲憊不堪的勞動現場。
我們來看看照護保險和老人長期療養保險中的人事成本比例。在照護保險中,業者的人事成本比例規定為,居家訪問照護70%、小規模多功能居宅照護55%、照護老人福祉施設(特別養護老人院等)、往返照護45%。當業者向使用者提供照護服務時,在照護保險支付業者的照護報酬中包含了人事成本比率,並且以反映物價差異,根據地區係數調整人事成本(參見本書第17章2節)。在此情況下,制度運用上的實際人事成本比率往往更高(約60至70%)。但原本照護保險中所設定的照護報酬本身已就偏低。例如,對於居家訪問照護,在最初生活援助(家務支援)時,報價為每小時1530日圓(在生活援助改為2250日圓後),至於身體援助的報價則為4020日圓。相對於身體援助,生活援助的定價非常低。另一方面,在韓國的老人長期療養保險中,有告示要求長期療養機構(企業)的人事成本占比要達一定水平以上,但是老人療養機構的人事成本占比分別為61.4%、老人療養共同生活家庭65.8%、訪問療養機構86.6%等。雖然有報告指出,在韓國的長期療養機構中,人事成本比例通常高於規定水平,但這並不包括基本工資。此外,有些長期療養機構不遵守人事成本的告示,韓國政府的管理和監督也被批評為不誠實,導致許多私人機構做出偽裝停業(停業後多次重新開業)的行動。儘管自2017年以來設置了長期勤務獎勵金,但每月最高10萬韓元的獎勵金仍低於目前的最低工資水平,而且目前還沒有超過最低工資的工資指導方針。2022年9月,韓國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了療養保護士標準工資指導方針,並建議制定與工資有關的規定,但韓國保健福祉部表示,需慎重考慮。此舉其實是拒絕了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建議。在這種背景下,幾年前開始出現用於針對韓國照護勞動者的「半額勞動者」一詞,反映了韓國社會照護勞動面臨的危機。此外,在日本和韓國的高齡者照護中,許多人都在非正式的職位上工作,並期望正當地對待其擁有的技能和工作年限。可說這是一個非常困難的挑戰。
2024年2月2日,東京高等法院對三名在日本擔任家庭護理員的女性提出國家賠償請求的判決。這宗訴訟被稱為「家庭護理員國家賠償訴訟」。2019年,從事家庭護理工作60至70歲的三位女性表示,惡劣的工作條件和低工資的根源在於低水準的護理報酬等照護保險制度問題,並指控國家因未能執行勞動基準法而被告上法庭。在高等法院的判決中,承認了訪問護理員的現狀(權益侵害),指出「多年來一直存在工資水準低和因此導致的慢性人力短缺問題,但這些問題至今未被解決」。因此,控訴者在第一審和控訴審判中都失敗了。儘管針對護理人員的護理人員待遇改善加成已導入,但護理服務人員的平均工資仍低於所有行業勞動者的平均水平。
作者曾在一次訪談中強烈批評說道:「在照護保險制度實施前,家中的女性皆無償地在家中負責照顧工作,我們稱其為私人家長制;而當照護制度實施後,即使照顧成為有報酬的工作,但低工資的現實依然存在,我們稱其為公共家長制。為改善上述現象,此實為實施(照護保險)制度的根幹。」 日本和韓國都應從制度面切實地實施作為社會化護理的第一個步驟。為了提供優質的護理,除了改善護理工作者的低工資和低社會地位,正如作者在本書中所指摘的,護理人員和受照顧者有必要共同成長,也需要更多的社會共識。
合作社與勞工團體的最新動向
儘管在制度環境完全建立之前,日本的合作社福祉一直努力地為市民提供必要的護理服務,例如,如果使用照護保險制度之外的服務,則居家訪問護理(超出限度之使用,陪同醫院內外出等),使用者需支付照護報酬之50~70%使用費(所謂「社區價格」)。我對這種日本合作社福利感到十分驚訝。因為當我在韓國調查祖母的居家訪問療養(居家訪問護理)時,竟找不到任何地方提供類似的服務內容與收費體系。韓國的老人長期療養保險與日本一樣,根據療養等級設有在家支付時間限制(限制金額),如果超出則需承擔老人長期療養保險規定報酬的100%。
作者對這種社區價格進行了批判性分析,稱其為「未完全商品化的勞動力」(第17章4, 5節)。然而即使是這種低費用,合作社福利的護理質量仍保持在一定的水平。這是因為日本特定女性群體(為減免家庭稅收,作為自己的收入,僅需低於一定金額的中產階層主婦們)參與其中之故。在2011年出版的這本書中,作者預測,從長期護理的歷史來看,以日本的合作社福祉而言,認同高理念和高倫理的中產階級婦女之存在只是一時的現象。那麼,在13年後的今天,自本書出版以來,合作社福祉與勞工團體有何變化呢?
2022年,日本的合作社共有173個協會,從事福利和護理業務,包括居家訪問護理、日間照顧、小型多功能居家護理、集體住宅、為老年人提供服務的住宅等,業務額約為1000億日圓。在本書的第三部中,作者分析了合作社的性別組織,並對勞工合作社進行分析,稱之為「具有改變生命體的力量之新生命組織」(第13章9節)。特別是勞工合作社的活躍值得關注。根據「日本勞工合作社網絡(WNJ)」的調查,加入WNJ的勞工合作社有328個團體,參與人數約為7000多人(其中90%為女性)。加上未加入的團體,日本全國約有500個團體。WNJ加盟團體的年銷售額為135億日圓,但在WNJ加盟團體中,以護理為主要業務的勞工合作社最多,有169個團體。
日本的勞工合作社按照本書所述,是由合作社成員根據自己的金錢(投資)和勞動提供所需的物品和服務、以身為非營利、協同的市民事業體而組織成立,但直到2020年12月,於日本國會通過並制定「勞工合作社法」前,勞工合作社才合法化。在該法實施前,與自治體簽訂合約,當推動向銀行貸款時業務而需以法人格身份出現時,則以企業協會或特定非營利組織的形式經營。大約一半的勞工合作社是以自願團體的形式運營,但如果沒有法人格,則代表者需對該團體負起全則。「勞工合作社法」是勞工合作社多年來的夢想,自2020年以來,勞工合作社已奠定法律基礎並穩定地開展活動。最初,有人認為,勞工合作社的活動無法根本維持生計,但事實上收入逐漸增加了。作者在2011年出版的本書中指出:「成長的勞工合作社已證明,薪水的水平已超越合作社的兼職員工,並且在勞動質量方面的表現遠高於兼職員工。」(第13章9節)根據2020年的數據,如果一個成員一個月工作160個小時以上(20天,每天8小時),則WNJ成員中,收入超過200萬日圓者的人數增加,及於全體成員的13%。
由於篇幅有限,無法介紹所有的活動。在進行針對居家高齡者、單親家庭和兒童食堂(對社區兒童提供免費或每餐50~100日圓的低價食物)服務業務的同時,邊提供日照服務,另一方面也提供獨特的服務,包括為繭居青年提供準備點心、更換床單、晾衣被、垃圾分類、與高齡者交談、PC輸入等就業的支援計劃;提供殘障人士與高齡者個別移動服務、為人口稀少地區高齡者提供移動移動服務(例如購物、外出),並接受企業委託運營付費養老院和日間照顧服務等。而透過觀察這些獨特的活動,人們會深刻地體會到勞工合作社成員所說:「只需一點錢和智慧,大家就能集合在一起做事(中略)即使力量不足,大家依然可以一起做些事情。」
在本書第14章中,作者分析了公民事業者的先進案例之一,即「小型多功能型居家護理」。如作者在本文中所述,這項制度始於2006年,即2005年介護保險改革後。從2015年開始,定員從25人增加到29人,到了2022年,日本全國已有5,575個這種機構。在本書的韓文版序言中,作者提及另一個公民事業體的先進案例「家庭緩和醫療服務」。家庭緩和醫療服務係指利用社區空置房屋建立高齡者住宅設施,而在高齡者去世前負責照料的小型設施。外來的家庭助理提供24小時的護理,並使用訪問護理等方式進行醫療處置。儘管設施規模較小,但每位入住的高齡者(定員5人)都配有外部護理管理員,以便進行監督。自2004年「母親之家」開始,這種市民事業體模式在日本開始推廣,截至2024年,全國已有65家「家庭緩和醫療服務」。
另一方面,自2014年日本國會通過醫療與照護整合法(為促進地區醫療及確保照護的綜合性的相關法律)後,有時會有護士或物理治療師等赴高齡者家中提供訪問護理服務(這些訪問護理站係由地方政府指定的營利或非營利機構,如社會福利法人、合作社、醫療合作社、非營利組織等)。最近,生活合作社和勞工合作社等本書提及的協同部門與訪問護理站合作者增加,而提供訪問護理和訪問護理服務的案例也在增加。訪問護理可利用照護保險和醫療保險(針對75歲以上或65歲以上有殘疾之長者的「晚期老年人醫療制度」)。
外國人的照護勞動
外國人在日本的護理勞動市場,從2008年開始,通過EPA協議等曾進行討論。但實際上,從事護理工作的外國人還是很少。從2019年開始,以特定技能簽證的名義,導入了護理職業。但截至2020年上半年,從事護理職業的外國人勞動者(來自印度尼西亞、越南、菲律賓)僅約50人。隨疫情危機逐漸緩和,到2023年,持有特定技能簽證工作證的人數增至635人。從事護理職業的外國勞動者在居家訪問護理的領域中則幾乎不存在。但一半以上的人在特別護理老人院工作,待遇與該設施內非正式的日本勞動者相同。
在韓國的高齡護理領域,有朝鮮族在療養院工作。這些療養院收治了從輕度到重度的老年患者。朝鮮族通過訪問就業簽證(H-2)或僑外同胞簽證(F-4)在療養院擔任「共同看護人」(一人照顧4至6名患者)。療養院不適用老年長期療養保險,而適用健康保險(韓國的醫療保險)。朝鮮族與韓國籍的療養護士一起負責療養院的護理工作,但無法加入四大保險(就業、年金、工傷、醫療),也不是通過與醫院直接雇用的合同,而是通過派遣公司雇用。由於朝鮮族能自由地使用韓語進行溝通,因此韓國的外國護理勞動市場與日本的市場情況不同,後者在某種程度上存在著參與障礙,例如需通過日語檢定考試。
值得一提的是,在韓國,由於發生「事務長療養院」(指醫生或非營利法人開設的療養院,係由非醫療人員或偽裝的非營利法人設立,並對醫療保險進行不當請求的病院)等問題,而導致不當行為和悲劇事件(如2014年的長城療養院火災事件,2018年的密陽療養院火災事件等,造成許多高齡者在火災中因受限於身體而死亡)的發生。此外,公共設施因入住者過多,導致及時入住非常困難。而且適用醫療保險的療養醫院和適用老人長期療養保險的療養院之間的功能尚未明確界定,可謂在整建制度仍存在著問題。許多因醫療治療目的而進入療養院的高齡者,實際上並不需要如此高水準的醫療。基於療養醫院和療養院的角色混淆,因此制度改善有其必要。
更多值得閱讀的書籍
儘管以上的片段式觀察可能無法完全掌握韓國和日本護理的現實,但我整理了一些閱讀本書所需的背景知識。最後,為更深入理解這本書,我想介紹以下幾本書。如果想獲取合作社福祉和福祉工作者集體的基礎知識,建議最好閱讀日本合作社的相關書籍。關於合作社福祉和勞工團體,韓國的合作社出版社等,出版了許多關於日本合作社活動的書籍,例如『生活的合作』(2007年)、『合作或許不錯?』(2011年)、『在小型企業中快樂生活』(2014年)、『重新發現合作』(2017年)、『千葉生活俱樂部集團的挑戰』(2021年)等。
關於被照顧者的經驗,作者所採取的立場「當事者主權」在本書的第7章中有詳細的說明。作者在該章中介紹了日本殘疾人運動的歷史。第7章是根據中西正司與作者於2003年共同編寫的『當事者主權』一書的內容所撰。該書探討了日本殘疾人之移動權鬥爭和脫離機構自立運動。在『當事者主權』中,中西正司和作者上野千鶴子將「當事者主權」定義為一個積極的概念。這是一個身心障礙人士、女性、兒童、拒絕上學的學童、老年人、患者等社會弱勢群體,因意識到自己的權利進而爭取權利的運動。例如,在殘疾人自立生活(脫離機構)運動中,24小時的殘疾人護理成為可能。而這是日本殘疾人福利從措置的福利走向社會權利過程中所取得的成果。
『當事者主權』討論了需被滿足的當事者應通過主動參與的過程(鬥爭)確保其權利,並通過此一過程擴展福祉的概念,以及如何為社會的轉變和創新做出貢獻。不幸的是,韓文版尚未出版。對於想了解更多有關當事者主權的讀者,我想推薦幾本書籍。這些書籍作為「當事者主權」的實踐案例,並涉及韓國社會福利領域中廣為人知的精神障礙者社區「貝特爾之家」,包括『貝特爾之家的「非」援助論』、『煩惱的力量貝特爾之家的人們』和『Lets!當事者研究』。這些書籍均已翻譯成韓文出版,請務必閱讀。
此外,小山內美智子的著作『你願意成為我的手嗎』,以及金満里的自傳式散文集『生存的開端』已有韓文譯本出版。閱讀這些書籍將擴展對被照顧者權利以及不受(不當)照顧之權利的理解。
譯者後記
儘管完成了翻譯,但作者從『家父長制與資本制』和本書中多次提及「再生產勞動是否被置於其他所有勞動之下……?在這個問題解決之前,女性主義的議題將永遠存在。」這句話依然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毫無疑問地,如果忽略了這個問題,我們就無法完整地討論本書,也無法深入探討作者的觀點。這個重要的問題引領我們從被壓抑的他者性開始思考。我們宜反省自己和周圍弱勢群體,並努力地解放自己。對不公正的剝削感到憤怒,並希望透過有意義的想像力,直接創造出更美好的世界。我認為,這是作者內心熱情的智慧所欲探求的結果。
這本書介紹了一些開創性的案例。這些案例基於女性具備的高度理想主義意識和道德,以及對犧牲和奉獻的了解而被提出。或許有些讀者會感到失望或有疑問,亦即公共部門是否將其應負的責任轉嫁給了市民社會?然而,明天的社會取決於今天的努力。在我們邁出社會化護理的第一步時,對於護理勞動的薪酬水平迄今尚未形成社會共識的情況下,甚至在「我的稅款不應用於福祉,沒有價值的人應自行了斷」。在這種無意義的偏見和歧視下,進一步壓迫弱者的語言依然充斥在環境中,這讓解決護理社會化此一問題的期望更顯困難。然而,即使在種結構之下,依然有一群女性傾其力,努力地聆聽著長者和殘障人士之言,為了讓弱者活得有尊嚴,依然在護理現場中奮鬥著。我們應記住,包括作者在內,這些女性都是我們的姐妹。在比韓國早10年啟動的日本護理現場中,她們不斷地累積專業知識,技能也獲得大幅的提升,即使在惡劣的勞動現實下,發生褥瘡的事也幾乎消失殆盡了。我對日本的護理現場很感興趣,因為我曾親眼看到已故的祖母在療養院和療養醫院中因長時間陷入無法控制的情況下,她的褥瘡長達15厘米。⋯⋯這是我對日本的護理現場感興趣的原點。
身為先驅者的作者所開拓的女性主義觀點,使得本書在照顧理論與實踐中取得平衡。她不僅從倫理和規範的角度看待照顧,而且從社會學的角度進行了實地的驗證。儘管本書比國內熱門作者的大眾書籍涉獵了更多學術領域,但尋找願意出版的韓國出版社依然不易。我們對伸出援手的「オヲレボム」(音譯。OOREBOMU)由衷感謝。特別是「オヲレボム」的編輯イ·ジョンシン和社長パク·ジェヨン。在艱難的過程中,他們努力協助出版了韓文版。如果沒有他們兩位,本書無法在韓國出版。同時,我也要向ヤン·ナンジュ教授致最高的謝意。教授在解釋本書要點和困難部分的同時,也寫下了對本書意義的深刻見解。在經歷了新冠疫情之後,我們深刻地體會到,如果每個人都不安全,那麼就沒有人能安全地活著。同時,我們也深知,在現在這種社會環境中,首先犧牲的往往是社會上的弱者與身體虛弱者。長時間以來,即使針對女性予以正當化的暴力和壓抑的家庭(主義)意識形態正在逐漸瓦解中,在社會保障日漸所小的情況下,家庭並非萬能,而隨時都可能變成黑洞。這一點,從韓國社會的照護殺人事件的經歷即可得知。對於試圖將照護再度家庭化的企圖,由此,側耳傾聽對試圖以設置「家庭療養保護士」為例等的照護再度家庭化之懸念,有其必要。
當我在即將完成本書的翻譯時,接到6年前為祖母申請的公共療養機構入住通知。我查尋了健康保險公團所提供的優質機構訊息,並對即使多次轉移,卻依然盛行的療養院和療養醫院中普遍存在的綑綁入住者身體的問題,感到憤怒。與此同時,當我遇見那些夜晚獨自地在看起來總很疲倦的療養者,以及24小時在沒有適當休息空間的多床療養醫院工作的朝鮮族也感到抱歉。當我找不到合宜的居家療養和居家看護時⋯⋯,感到無奈,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什麼?
十分期待未來能改變雙親和自己的老年生活。我很高興以翻譯者的身份參與作者上野千鶴子的智慧與實踐之旅,受益良多。也要向這位隔海的作者致敬。當我每次對不懂得部分提問時,她都誠懇地回答並給予指導。作者是75歲的後期高齡者。她不僅取得卓越的學術成就,還以當事者的身份積極地參與行動。我希望自己像作者一樣,成為一個擁有批判性思維與樂觀意志的女性主義者,並努力地過好每一天,為了更美好的社會而活。希望這本基於尖銳的問題意識、透徹的理論與現場實證所撰寫的書,能對關心公共角色、正為市民社會和社區角色煩惱的活動家與研究者,以及正在學習社會學和社會福祉的學生們、所有夢想擁有更美好社會的讀者們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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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延翻譯、姚巧梅監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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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原版:https://wan.or.jp/article/show/11253
中國語簡體版:https://wan.or.jp/article/show/11313
日文版:https://wan.or.jp/article/show/1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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